為有效改善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緩解夏季臭氧污染持續加重的趨勢,南京市政府發布2018年南京市夏季臭氧管控方案。方案指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在全市范圍內強化空氣環境污染過程會商預判、 提升污染治理設施效率、使用更為優質的燃煤、實施重點廢氣排放企業限、停產、減少工業企業用電量、部分企業實施停產整治、嚴格控制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嚴控工地污染、全面加強道路保潔、嚴控機動車排氣污染、嚴控油氣污染、加強秸稈禁燒巡查、實施人工增雨。
其中,重點石化、鋼鐵企業實施限產50%以上或階段性停產,全市水泥行業、鑄造行業實施錯峰生產,制定實施限產或階段性停產方案。
原文節選如下:
一、工作目標
臭氧污染天數相比2017年同期有較大幅度減少。
二、適用范圍、時段
適用范圍:全市區域。
防控時段: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三、工作措施
1、強化空氣環境污染過程會商預判。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形成常態化會商機制,分析研判近期空氣質量狀況;動態預測未來一周空氣質量變化趨勢,每周一和周四形成空氣質量周預報,上報市政府;不利氣象條件或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時,進行加密會商,提前48小時提出預警建議。
2、提升污染治理設施效率。對工業企業易揚散的煤、焦、渣等堆場采取噴淋覆蓋措施;重點企業進一步提高脫硫、脫硝、除塵等大氣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所有燃煤機組穩定運行,確保超低濃度排放。
3、使用更為優質的燃煤。全市所有燃煤電力企業必須燃用含硫率低于0.6%的優質煤炭。
4、實施重點廢氣排放企業限、停產。重點石化、鋼鐵企業實施限產50%以上或階段性停產,全市水泥行業、鑄造行業實施錯峰生產,制定實施限產或階段性停產方案。
統一企業實施限產的標準要求。通過停運部分設施實現限產的企業,其他生產線不得超過停產措施實施前生產負荷。通過限制產量實現限產的企業,產量不超過去年同期。
江北新區、各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于6月10日前停限產企業方案匯總后報市經信委。
5、減少工業企業用電量。嚴控工業企業用電,工業企業生產用電控制在正常用電50%以內。
6、部分企業實施停產整治。對于達不到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依法嚴肅整治,特別是“散亂污”企業,實施停產整治。 江北新區、各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應在6月10日前完成排查,對排查中發現未達環保要求的企業責令停產整治。
7、嚴格控制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全市范圍內的建筑機械、林業機械、園林機械、港作機械、工程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源停用。
8、嚴控工地污染。全市市政、建設領域裝飾裝修等涂裝作業環節停工,混凝土攪拌站停產,瀝青拌合站停產,全面停止夜間施工審批。
9、全面加強道路保潔。加大道路保潔力度,對全市主次干道不間斷進行道路保潔作業。
10、嚴控機動車排氣污染。全市車輛實施單雙號行駛(應急車輛、特種車輛、社會保障車輛除外);市級公安、環保聯合設立路檢巡查點,各區公安、環保聯合在所屬區域設置路檢巡查點,重點查處道路冒黑煙、藍煙等異常工況車輛;全市范圍內禁止重型貨運車輛上路行駛;禁止拖拉機、三輪汽車、農用車以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入主城和繞城公路(社會保障車輛除外)。
11、嚴控油氣污染。全市范圍內所有未安裝油氣回收治理設施或油氣回收治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停止使用。全市油品儲運企業、加油站、石化、化工企業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禁止裝卸油品、易揮發化學品。
12、加強秸稈禁燒巡查。嚴格落實秸稈禁燒責任制,完善組織網絡;強化禁燒巡查,加強宣傳引導,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嚴控露天焚燒秸稈行為。
13、實施人工增雨。利用有利氣象條件,積極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改善空氣環境質量。